【精选】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3篇
如果被委托人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我们在生活中也会经常用到委托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委托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 篇1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江 浩 系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委托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的 王立平 (业务经理) 为我公司代理人,
参加 玻纤院项目部工程 的投标活动。 被授权代理人签署招标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务,我均予以认可。
投标单位: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代理人:
日期: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江 浩 系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的 张振国(业务经理)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 ……此处隐藏924个字……日。如果约定了明确的时点,在该时点界至而仲裁程序尚未结束时,则需要向仲裁机构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或以书面形式通知仲裁机构延长授权的时间。
授权范围可以说是授权委托书最重要的部分。一般来说,授权范围分为两种: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是指代理人仅有代理本人处理一般性事务的权力,在仲裁中即指提交、接收仲裁文书,进行调查,出庭辩论等。但不得代当事人行使重要的程序性权利和进行实体处分,比如选择仲裁员、选择适用的程序、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等。特别授权是指是否授予以及授予何种重要的程序性权利和实体处分权利。当事人可以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决定向代理人进行何种授权。代理人如果有当事人的全部授权,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全权代理”,就可以在仲裁程序中方便行事,尤其是在调解的时候,不必时时请示法定代表人,各个文件上都要盖公司的公章等,能够比较快速地推进仲裁。但如果事关重大,不希望代理人有很大的处分权的话,当事人就可以只授予一般代理权。
无论在诉讼中还是在仲裁中,当事人在进行特别授权时,都需要将特别授权的事项一一列出,而不能笼统地写上“全权代理”。具体到仲裁中,当事人需要明确列出的特别授权事项,对申请人来说主要有下列三项:提出仲裁请求;选择案件适用的程序及选定仲裁员;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对被申请人来说主要有下列三项:提出反请求;选择案件适用的程序及选定仲裁员;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
当事人的授权当然可以更详细,如在多少元以下代理人可以与对方和解,但实际上这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一般情况下,即便是全权代理人,也会根据事先商定的方案谨慎从事,而不会贸然地行使处分权。
无论怎样,授权委托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签发时一定要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