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担保申请书

时间:2023-02-16 14:09:25
解除担保申请书

解除担保申请书

在人们物质精神需求不断增长的今天,申请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申请书是我们平时提出请求的一种书信。相信许多人会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解除担保申请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解除担保申请书1

申请人:闵**,男,汉族, 1949年7月3日生,住南京市鼓楼区天福园36号201室,身份证号码320106194907031232,联系电话13951705729。

被申请人:南京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号*层,

法定代表人:陈** 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南京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32000662201801000****,

开户行:交行三元巷支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 ……此处隐藏3572个字……第14条、第15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在民事诉讼的判决作出以前,申请人并不一定败诉,因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应受法律的保护,申请人不应该承担因财产保全而带来的损失。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申请人如果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就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5月29日

解除担保申请书14

徐汇区人民法院:

关于原告XX诉被告上海X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纠纷一案,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同时提供坐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855弄18号202室房产作为担保。贵院于20xx年3月26日作出(20xx)徐民二(商)初字612号裁定,冻结被告上海裕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元人民币528000元。现申请人(被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愿意用座落于落于XXXX 的房产向你院提供反担保。因此,特申请贵院裁定解除对被告上海裕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28000元的冻结。

特此申请!

  申请人(被告):

  上海X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X月XX日

《解除担保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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