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转让协议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宅基地转让协议,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宅基地转让协议1甲方(转让人): 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
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
地址: 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 . xxxxx
(备注:甲方xxx、xxx是法定夫妻关系) 乙方(受让人): xxx(身份证号:xxxxxx)
地址: xxxxxxx 工作单位: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就乙方向甲方受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共识,签定本协议,甲乙双方俱表示愿意永远共同遵守执行本协议所约定的如下内容:
第一条、宅基地的来源,位置坐落和转让面积、地块之约定
甲方系金华路拓宽拆迁安置户,由金华路改造建设指挥部给甲方安置划拨宅基地陆间共252平方米(每间42平方米)。
具体位置:宅基地位于于xx县金华路拆迁安置小区中心,由金华路往东第一个12米主巷道东边沿起第1、2、3、4、5、6间共陆间宅基地,总面积252 ……此处隐藏12097个字……项
1、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
因购买者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集体成员内部流转。因此,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转让,只要转让双方所订立的转让合同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要件,就应当认定转让合同有效。
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而国家相关政策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对这类农村房屋转让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也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
3、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无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均有明确规定,农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因此,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无效。
三、农村宅基地转让要什么手续
当农村宅基地符合上述买卖条件后村民可以将自己的宅基地转让给他人,只是在转让时仍需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具体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必要程序为:
1、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