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书

时间:2023-01-06 09:50:59
借款协议书范文十篇

借款协议书范文十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借款协议书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借款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现鉴于乙方不能一次性偿还欠款。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还款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尚欠甲方人民币:(注明:有欠条)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分次偿还欠款及还款计划

①甲、乙双方约定第一次还款日期为:农历年月日偿还金额为:人民币

②甲、乙双方约定第二次还款日期为:农历年月日偿还金额为:人民币

③甲、乙双方约定第三次还款日期为:农历年月日偿还金额为:人民币

④甲、乙双方约定第四次还款日期为:农历年月日偿还金额为:人民币

⑤甲、乙双方约定第五次还款日期为:农历年月日偿还金额为:人民币

第三条甲方保证

①对乙方交来欠条及本协议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在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欠条单证及本协议完整交给乙方。

②在未到甲、乙双方约定还款日期前,不对乙方讨要欠款。

第四条乙方保证

①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甲方的欠款。

②在签订本协议之日重新更换欠 ……此处隐藏12419个字……之债的诉讼时效相衔接,并且符合当事人合同无效时所得利益不得大于合同有效时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二终字第38号民事判决采纳了该种观点。笔者倾向于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的指导原则进行处理。

同时,在处理无效合同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二终字第38号民事判决适用的前提是,无效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这种情况下,基于合同无效产生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合同有效时的合同权利在实体上有利益重合之处,也就是说,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之时,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债权人都已享有债权请求权,且该请求权已经具备了行使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其理由在于保护当事人对合同的合理预期,合同虽然无效,但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当积极行使权利,使诉讼时效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由于该案不涉及合同履行后当事人又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请求返还财产等其他情形,所以,本案的判决理由仅对于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情况下,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前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并未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那么诉讼时效是否还应当从合同履行期间届满时起算呢?笔者认为,合同已经被确认无效时,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的诉讼时效应当从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起算。因为合同的效力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来界定,所以在合同尚未被确认无效之前,当事人往往不能预期到合同无效的后果,从而对合同的履行有合理的预期。但是,一旦合同被确认无效,债权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就具备了行使条件,债权人再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未届满为由提出诉讼时效期间未超过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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