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协议书锦集九篇
在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担保协议书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担保协议书 篇1借款/担保合同
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保证人Ⅰ: 身份证号:
保证人Ⅱ: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
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 ¥ 。
1.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年 年月 日止。
实际借款日以到期借据为准。
第二条 利率
2.1借款月利率为
2.2计息方式为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 ,乙方应合法使用贷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提款当日在保证人Ⅰ的见证下向出借人出具收到借款的《收据》 (借贷双方也
可按指定的银行帐户进行转帐)。
第五条 还款
5.1合同各方协议选择以下第
1、借款到期一次还款;2、分次还款,还款计划见补充条款。
……此处隐藏7830个字……经理和监事第一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本协议的各方为公司的股东。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一)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二)首次会议以后的股东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二)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