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协议书1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参赛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参赛协议书1甲方:XX
乙方:XX
为切实保证各地区参赛选手以及随行人员在京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确保本次大赛活动顺利、公正、圆满的完成,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宗旨:安全第一;完成赛事。
时间:20xx年2月8日------2月11日。
1、参加大赛活动的选手、家长必须服从地方组委会和全国组委会的统一安排,遵守活动相关规定。除参赛选手外,任何与比赛活动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比赛场地;批准进入相关活动现场人员,应该将自己所佩戴的手机等通讯工具调整至静音,保持现场的安静。
2、在京活动期间必须佩戴由全国组委会统一颁发的证件,参加大赛各项相关活动期间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导。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北京市公安局制定的治安管理条例,随身携带有效证件。
3、所有来京人员必须参加组委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擅自行动未获得全国组委会特别批示不得擅自离开驻地;非组委会组织的活动所造成交通意外或者其他意外伤害,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外出参加活动时应注意自身及相关参赛人员的人身安全,严禁接触任何危险的区域;保管好自己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如有丢失,活动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处隐藏12997个字……0xx年4月30日期间,鉴于已进入微电影大赛的评奖和颁奖阶段,参赛作品使用权归赞助品牌的所属者和参赛者(团体或个人)所有。
III、20xx年7月1日后版权完全归参赛者个人所有。
IV、关于本赛事合作电视媒体:大赛合作电视媒体在本届大赛开始到下一届大赛开始前,对本届大赛的作品有播映的权利;在播映前大赛合作电视媒体会通过组委会征求参赛者意见。只有经由参赛者同意后才能进行播放。
Ⅴ、仟润广告创意奖获奖者将由济东堂公司颁予奖金,获奖影片之所有权与使用权归属见《中山大学第十一届微电影大赛参赛人员协议书》,获奖影片的用途由济东堂公司与获奖者协商,影片获奖后是否用作商业用途与本届大赛组委会无关。
5、补充说明
I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II大赛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获奖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III参赛者及获奖选手参加大赛期间的见面会、颁奖典礼等一切活动,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需自理。
IV参赛者在填写报名表时,需同时填写协议书。
V若为获奖人员且同意以上条款,则签字领取奖金,如不同意则自动取消领奖资格。
VI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参赛者与主办方各保留一份。
VII此协议书在签定之日开始生效。
三、协议确认
参赛者意见:
赞助商:参赛者:
(签章)(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主办方:中山大学学生会
(签章)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