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发包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风险提示: 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____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____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此处隐藏48880个字……、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制品需要定制或加工时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负责按规定时间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工程造价的10%的违约金;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违约金外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总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金额1‰的违约金。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和赔付: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