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买卖合同

时间:2023-03-23 12:24:58
机电设备买卖合同8篇

机电设备买卖合同8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机电设备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机电设备买卖合同1

需方:

签订时间:

供方:

签订地点:北京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供方保证所供应产品符合双方约定或相关国家标准,以高标准为先;供方所供标的物必须满足需方的质量要求及使用要求。

2、产品应附有生产厂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按实行质量三包。保质期为1年。

3、供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性能。

三、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由需方组织验收,提出异议期限为30天。

四、本合同所定标的物因验收不合格或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负责无条件更换或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

五、交货地点:□公司厂区物资供应部/ □上海市(□火车站/□汽车站),由需方自行负责提取,或甲方指定地点。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交货地点,由供方决定运输方式,交货前的所有的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风险由供方承担。(可以快递)

七、标的物所有权自需方收到标的物并验收合格后在验收 ……此处隐藏11283个字……/p>

15.4.1 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15.4.2 双方解除合同;

15.4.3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15.5 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6 其他约定

16.1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并经买受人验收合格之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随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16.2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如第三人就标的物向买受人主张权利,应当由出卖人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争议,并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6.3 买受人能够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直至出卖人依法提供相应的担保。

16.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6.5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6.6 本合同一式 份,买受人执 份,出卖人执 份。

买受人(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行及账号:

出卖人(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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